企業勞動爭議的法律訴訟有哪些階段呢?勞動爭議的三大處理原則有什么呢?
2023-03-30 15:02:40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企業勞動爭議的法律訴訟程序
企業勞動爭議的法律訴訟一般由這樣幾個階段組成:
(1)起訴、受理階段。起訴是指爭議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法院行使審判權,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訴訟請求要盡可能詳細,要明確被告,要說明要求被告承擔何種義務等;在訴訟請求明確的同時,還要盡可能多地提供爭議發生的時間、地點、爭議經過和有關事實根據以及相應的法律文書等
受理是指法院接收爭議案件并同意審理。法院的受理與否是在對原告的起訴進行審查以后作出決定的。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法院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通知原告和被告;對決定不受理的案件,法院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知被告,并盡量說明理由。當然,對法院裁定為不受理的案件,原告可以上訴。
(2)調查取證階段。法院的調查取證除了對原告提供的有關材料、證據或仲裁機構掌握的情況、證據等進行核實外,自己還要對爭議的有關情況、事實進行重點的調查,包括查明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后果、焦點問題以及雙方的責任和態度等。法院的調查取證要盡可能對各種證據進行仔細、認真的收集和核實。
(3)進行調解階段。法院在審理企業勞動爭議案件時,也要先行調解。法院的調解也要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法院不得強迫調解。法院調解成功的,要制作法院調解書。法院調解書要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并加蓋法院的印章;法院調解書在由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備了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法院調解不成或法院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法院應當進行及時判決。
(4)開庭審理階段。開庭審理是在法院調解失敗的情況下進行的,這一階段主要進行這樣一些活動: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法庭判決等。法庭調查主要是由爭議當事人向法庭陳述爭議事實,并向法庭提供有關證據;法庭辯論一般按照先原告后被告的順序由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對爭議的焦點問題進行辯論;法庭判決是在辯論結束以后,由法庭依法作出判決。法庭判決要制作法庭判決書,法庭判決書在規定的時間內要送達當事人。
(5)判決執行階段。法庭判決書送達當事人以后,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不向上一級法院上訴的,判決書即行生效,雙方當事人必須執行。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有權向上一級法院上訴。
二.勞動爭議的處理原則
1.合法原則
合法原則是指企業勞動爭議的處理機構在處理爭議案件時,要以法律為準繩,并遵循有關法定程序。以法律為準繩,就是要求對企業勞動爭議的處理要符合國家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嚴格依法裁決。遵循有關法定程序,就是要求對企業勞動爭議的處理要嚴格按照程序法的有關規定辦理,企業勞動爭議處理的開始、進行和終結都要符合程序法的規定;同時,對雙方當事人應該享受的請求解決爭議、舉證、辯解、陳述和要求回避等有關程序法的權利要給予平等的保護。
2.公正和平等原則
公正和平等原則是指在企業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過程中,應當公正、平等地對待雙方當事人,處理程序和處理結果不得偏向任何一方。盡管企業管理者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在企業勞動關系的實際運作過程中所處的地位是不一樣的,前者處于領導者、支配者的地位;后者處于被領導者、被支配者的地位,而一旦企業勞動爭議形成,并進入處理程序階段,兩者便是平等的爭議主體,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公正和平等原則要求企業勞動爭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和有關規定以上的特權。
3.調解原則
調解原則是指調解這種手段貫穿于企業勞動爭議第三方參與處理的全過程。不光企業調解委員會在處理企業勞動爭議中的全部工作是調解工作,而且仲裁委員會和法院在處理企業勞動爭議中也要先行調解,調解不成時,才會行使裁決或判決。同時,即使是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和法院的判決也要以調解的態度強制執行,否則其法律效力的發揮也會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