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結婚登記程序都有哪些呢?涉外婚姻登記結婚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2023-03-28 14:47:12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涉外婚姻登記結婚注意問題,什么是涉外婚姻?怎么適用涉外婚姻法規?
什么是涉外婚姻?涉外婚姻是指一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結婚和涉外離婚。根據我國國法律,涉外婚姻是指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國內公民同華僑、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之間的婚姻。
怎么適用涉外婚姻法規?根據《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第二十二條規定,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凡涉外婚姻當事人在我國國境內結婚或離婚的,都必須按照我國國法律的規定辦理。
二、涉外婚姻結婚登記程序,內地居民與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居民如何辦理結婚手續?
涉外婚姻結婚登記程序,內地居民與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居民如何辦理結婚手續?具體要求如下:
1.雙方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2.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愿和無配偶;
3.當事人一方必須是常住戶口;
4.雙方當事人必須沒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5.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6.當事人一方必須是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
7.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市婚姻(收養)登記中心辦理婚姻登記并領取《結婚證》。
(一)內地居民
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到登記中心填寫統一格式的聲明書)。
(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含復印件);
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有效期6個月)。
(三)華僑
1.本人的有效護照(含復印件);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構出具的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有效期6個月)。
(四)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含復印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有效期6個月)。
說明:
1.如果證明材料是外文的,還須提供由具有翻譯資質單位翻譯的中文翻譯件。
2.當事人還須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規格為6×4厘米。應當是證件照,清晰可辨。復婚的按上述規定辦理。
以上涉外婚姻結婚登記程序、手續,可能存在某些差異,以具體辦理為準,可以咨詢當地公安機關、民政部門、涉外機構或專業婚姻家庭律師等,以便順利辦理涉外婚姻結婚登記。
總之,在中國結婚,無論是中國公民與外國人,還是內地公民同華僑、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之間結婚,都需要遵循中國的法律,按照婚姻法等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和程序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