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開發商沒有按期交房購房者如何計算逾期交房損失呢?
2023-03-30 15:35:37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逾期交房怎么計算損失
開發商逾期交房,買受人的損失或者違約金應該如何計算?
由于出賣人延遲交付房屋,是買受人不能再預定的時間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能。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第17條第二項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計算方法,預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預期交付房屋期間主管部門公布或者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關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出賣人按此規定向買受人承擔責任,無需以買受人實際有租賃支出為條件,因為租金收益是買受人基于合同正常履行所應獲取的利益。
注意,對于開發商提前進行的房屋非正式交付,責任在于開發商,其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開發商應該按照約定的時間來交付房屋,這是開發商的基本義務。如果開發商沒有按期交房,買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買房人可以咨詢律師,看自己符合那種情況,再針對具體的情況想對策。
二、購房者如何計算逾期交房損失
作為買房者可以從如下幾方面考慮:
第一,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違約金條款。可以約定自買方應該交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交房之日止,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第二,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按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計算損失。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逾期交房損失按照該逾期期間主管部門公布的或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計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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