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如何規定的呢?合同違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
2023-03-23 13:44:11 來源:法制法律網
合同違約的情形有哪些?
1、由于合同主體方面的原因而造成違約;
2、由于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確、不完備而造成的違約。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當事人誤解或者曲解,致使當事人違約;
3、由于主管機關對合同審查、管理不嚴,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簽合同不能履行;
4、市場行情變化或者價格大幅升降,從而影響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當事人違約;
5、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
6、因發生情勢變更而導致合同當事人違約。
合同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
合同違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歸責于債務的事由,債務人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免除債務人的實際履行責任;債權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此外,若違約人的行為構成犯罪,違約人依法還應承擔刑事責任。
2、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債務人應免除實際履行責任,但應承擔違約責任;債權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3、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一時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債務人應履行原債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4、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債務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實際履行責任,對能履行的部分仍應繼續履行,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債權人訂約目的不能實現,債權人可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5、若因不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債務人的法律后果分別表現為:
(1)解除原債務的實行履行責任。因一時履行不能,債務人在不能障礙消除前不負履行遲延責任;
(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時,債務人有及時通知對方的義務,并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的義務;
(3)除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