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工單和離職證明的區別是什么呢?辦理離職的手續您真的都清楚嗎?
2023-03-30 14:54:30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如何理解退工單和離職證明
退工單和離職證明是不一樣的,退工單應該去職業中心辦理退工手續,離職證明只是公司開具給員工個人的。退工單是證明失業身份的重要資料,一般是一式四聯的退工證明,其中,第一聯由受理退工登記備案手續的職介機構留存;第二聯為退檔憑證存入勞動者個人檔案;第三聯交被退工的勞動者本人;第四聯由用人單位留存。退工單上記載了辭職的時間,這和繳納失業保險的時間是一致的。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退工單與《勞動手冊》就起到了這個作用。離職證明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等內容,是交給勞動者的;而退工單是交給社保部門的。
二、如何辦理離職手續
1、提前一個月提請辭職。這是勞動者提出辭職的正常手續之一。并且要以書面方式進行提呈勞動者的辭職要求。例如,勞動者已經有意向去另一家公司工作,并已約定好上班的時間,于是就提前1個月向主管進行了口頭的辭職申請。但是到了將近要離職的時間了,卻被通知沒有書面申請,必須要有書面申請才可以正式離職。否則將以違反勞動合同的條款處理。因為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一般都會約定離職申請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呈交離職申請。所以要吸取教訓。
2、等待主管批準辭職申請。當呈交離職申請后,必須注明要求離職的準確時間。當主管審批并簽名后就可以在注明的離職時間離職了。
3、工作對接。等待主管批準后,就可以進行工作方面的對接工作了。將手頭上的工作及注意事項要告訴給接手工作的同事。例如方案及相關資料等等。只要做好了,可以減少好多麻煩。
4、物品歸還。工作對接后就可以進行物品歸還了。例如重要的鑰匙,工作牌,工衣,工具等等有關公司的物品歸還給公司,并要在物品對接清單上雙方簽名并簽上日期等等重要信息。
5、辦理終止勞動合同,五險一金、住房公積金的手續。人事部在10天內辦理停止交繳五險,住房公積金。雙方并在勞動合同上簽名終止勞動合同,各執一份。有必要的話,還要領取并填寫社保關系變動表。以便到新單位時可能要用到。至此,到離職日期就可以離職到新公司上班了。
以上就是有關如何理解退工單和離職證明,如何辦理離職手續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司法實踐中的勞動合同糾紛非常的復雜,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事先咨詢相關的勞動法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