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糾紛要多久才能開庭?
2023-01-16 06:30:45 來源:互聯網
最近這段時間總有小伙伴問小編拆遷糾紛要多久才能開庭?是什么,小編為此在網上搜尋了一些有關于拆遷糾紛要多久才能開庭?的知識送給大家,希望能解答各位小伙伴的疑惑。
一、拆遷糾紛要多久才能開庭?
(資料圖)
拆遷糾紛可能三個月、或者是六個月、四十五天才能開庭。
1、拆遷糾紛起訴請求被受理后的三個月、或者是六個月內會開庭一審。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2、若拆遷糾紛屬于行政糾紛,那么法院在受理訴訟請求之后的六個月內、或者是四十五之內開庭一審。
《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第八十三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審結。
二、拆遷糾紛案多久不受理可以上訴?
1、拆遷糾紛案起訴不受理,當事人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逾期不上訴的,不予受理的裁決將會生效。
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拆遷糾紛可能是民事、也可能是行政糾紛。法院在收到訴訟請求之后,需要判斷該糾紛具體是屬于哪種類型的糾紛,若決定受理糾紛,還需要確定是采用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審理糾紛,這是因為采取不同的程序審理糾紛,審理期限是存在差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