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報丨想要離婚協議書去哪弄
2022-11-27 16:07:39 來源:找法網
(資料圖)
一、想要離婚協議書去哪弄
想要離婚協議書可以去民政局拿取。離婚協議書可以自己填寫也可以委托律師填寫。
辦理協議離婚需要雙方本人親自去民政局辦理,并且需要攜帶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書、照片。辦理協議離婚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協議離婚又稱兩愿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民法典》中稱作雙方自愿離婚,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
二、協議離婚的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三、離婚協議書生效后可以更改嗎
找法網提醒您,離婚協議書生效后是可以更改的。離婚協議書在符合法定條件下或者未正式離婚前是可以修改的。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1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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