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熱訊:離婚協議后還能重新分割財產嗎
2022-11-16 17:23:19 來源:找法網
一、離婚協議后還能重新分割財產嗎
離婚協議后還能重新分割財產,但要符合法定的條件。
例如: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如果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協議房子過戶需要費用嗎
離婚協議房子過戶需要費用,離婚時房子過戶的費用,需要雙方當事人自行協議誰來承擔,一般是受讓方承擔過戶稅費。總的來說,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大致如下:
1.契稅
原屬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產,離婚時權屬發生變化的,應按贈與行為征收契稅。
2.印花稅
房地產權屬證書每本5元。
3.登記費
住房,權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納,非住房,權利人按每件550元交納;經濟適用住房登記,按每套房屋40元交納登記費。
4.轉讓手續費
住房按每平方米6元交納,由轉讓雙方各承擔50%;非住房轉讓手續費,按每平方米18元交納,由轉讓雙方各承擔50%。
5.工本費
每本10元。
三、離婚協議什么時候生效
找法網提醒您,離婚協議在辦理離婚登記,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后生效。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以終止婚姻關系為目的,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一致性意見,要符合法律規定,不違背社會公共道德。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