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輛保險賠付率是多少呢?汽車保險賠付率計算方式是什么呢?
2023-03-24 15:22:10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機動車輛保險賠付率如何確定?
賠付率是指一定會計期間賠款支出與保費收入的百分比。用公式表示為:賠付率=(賠款支出÷保費收入)×100%。但在實踐中,由這一公式計算出的賠付率嚴重失真,不能如實地反映該期間發生的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程度,也不能為今后風險控制提供準確信息。
從理論上講,賠付率=(賠款支出÷保費收入)×100%,但是這里的賠款支出在實際的會計核算上,僅是指事故已經發生且賠款已經支付的那部分;而對事故已經發生,賠付責任也已開始,只不過因為某種原因尚未結案或未實際支付款項的部分則未計算在內。除非在一種極理想的狀態下,即事故一旦發生而賠款立即支付時,賠款支出才包含了已發生的全部賠付責任。但事實上這一理想狀態是不可能存在的。那么現在已經明確,即無論考察哪一會計期間的賠付率,賠款支出都應加上當期未決賠款。為簡便起見,姑且將賠款支出與未決賠款之和統稱為責任賠款。
二、汽車保險賠付率怎么計算?
同時,某一特定會計期間的賠款支出即使是責任賠款,它與保費收入也是不對應的。
例如:
1999年1-6月發生的責任賠款全部是在1998年7-12月期間承保的業務,這時計算的賠付率為:
(1999年1-6月責任賠款)÷(1999年1-6月保費收入)×100%。
顯然此處的賠款與保費收入是錯位的,邏輯上應該是(1999年1-6月責任賠款)÷(1998年7-12月保費收入)×100%。
但按照這種邏輯來考察賠付情況,也還是誤入了歧途。因為1998年7-12月承保的業務在當年已經發生了一些事故,并作了賠付,在核算上已計入1998年。顯然假設中的1999年1-6月發生的責任賠款也不是完全對應1998年7-12月保費收入。
從上面的分析不難看出,賠款支出除以保費收入在實際運用中之所以失真,根本問題即在于違反了權責發生制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