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嗎?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都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嗎?
2023-04-14 10:09:34 來源:法制法律網
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的法律效力
相同的方面表現在:(1)結束仲裁程序。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送達后,均表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已從仲裁法律程序上解決了雙方當事人的爭議,即意味著仲裁程序的結束。(2)確定了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產生了實體法上的后果,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3)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同一事實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如有上述情況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仲裁機關不予受理。但對確有錯誤或經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向仲裁機關提出,按仲裁監督程序處理。(4)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31條規定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為執行調解書和裁決書而發出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和人員必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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