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非工傷醫療期限是多久?疾病救濟費的金額是多少呢?
2023-04-17 09:37:09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非工傷醫療期限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醫療期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醫療期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醫療期為二十四個月。
二、非工傷醫療期的工資計算標準
1、病假工資
職工患病休假在6個月內:
(1)連續工齡<2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70%計發;
(3)連續工齡≥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00%計發。
職工患病休假在六6個月以上:
(1)連續工齡<1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40%計發;
(2)連續工齡≥1年且<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50%計發;
(3)連續工齡≥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60%計發。
2、疾病救濟費:患病停工6個月以上的職工,如領取疾病救濟費低于本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40%者,應按40%的標準計發,但不能高于該職工月工資。
(1)連續工齡<1年者,疾病救濟費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40%計發;
(2)連續工齡≥1年且<3年者,疾病救濟費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50%計發;
(3)連續工齡≥3年者,疾病救濟費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60%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