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的申請時限是多久?工傷賠償協議怎么寫?
2023-04-17 09:15:33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工傷糾紛無勞動合同怎么辦
工傷糾紛無勞動合同的處理方式是勞動者可以收集相關證據材料證明勞動關系,再申請工傷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一、二款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工傷賠償協議怎么寫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對合同內容一般條款的規定,工傷賠償協議應該包含當事人信息、勞動關系、入職時間、工作崗位和工資報酬,以及受傷時間、地點和原因。
協議中應該有雙方對賠償的事宜、賠償金額、賠償項目、賠償金給付方式、違約賠償等協商一致,并約定在工傷賠償協議中,如果是分期賠償的,應該將最后支付結束的時間也寫清楚和明確。協議應該簽字、蓋章生效,寫明日期。雙方記得要各持一份協議書。
三、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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