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書主次責的承擔比例是多少?交通事故責任書能代表對方所賠金額嗎?
2023-04-11 08:35:58 來源:法制法律網
發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門下達交通責任認定書進行責任劃分,在交通事故認定里面,我們是否可以知道里面能賠償多少或者是怎么進行賠償嗎?
一、交通事故責任書能代表對方所賠多少嗎
1、交警大隊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正確。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分為四種:全部責任、主次責任、對等責任、無責任。
2、按正常情況,主次責任,一般情況下按70:30比例承擔責任,即對于對方的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等),先由你的機動車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不劃分責任)。超出交強險賠償部分,由你承擔70%,對方自擔30%。如果你車有損失,也可要求對方賠償。對方如果投保了交強險,處理原則同上。如果對方未投保交強險,對方應該先按照交強險賠償原則予以賠償(在交強險應當賠償的范圍內承擔全部責任),超出部分再按你70%、對方30%的比例承擔。
但法院審理案件,有時主次責任,也有判決主要責任方承擔60或90責任,次要責任方承擔10-40責任情形。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概念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過對交通事故現場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后所作的技術性結論,該結論不具有拘束力和執行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責任書是一種證據。作為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責任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為定案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