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事故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內容會有哪些不一樣?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責任劃分標準是什么?
2023-04-10 16:13:10 來源:法制法律網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那么為了讓大家能夠詳細了解死亡事故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內容有哪些的相關法律問題,下面將由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死亡事故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內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包含“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而交通事故成因是指“事故處理部門對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檢驗、鑒定等所收集到的交通事故證據進行審查、研究、查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物品、道路及環境情況、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生理精神狀況、死亡人員的死亡原因、當事人的具體過錯等基本事實,分析交通事故發生的主客觀方面的原因,在此基礎上提出當事人責任的專業性論斷”。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該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所得出的結果。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是民事證據,從證據種類上來說屬于書證,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后三日內向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因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行為是一個制作證據的行為而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因此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不能對該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只能通過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來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在法庭審理時通過自行對責任劃分進行舉證促使法庭不采信該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責任劃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