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改動房屋形態(tài)的房產只登記了一方的名字離婚時應該怎么分配?
2023-04-07 14:25:55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夫妻共同出資買的房產只登記了一方的名字離婚時應該怎么分配
1、婚姻登記之前一方已經取得全部產權或者已經交付全部購房款但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產。如果產權登記在該方名下的,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狀態(tài)上的變化,即由財產權轉化為物權,因此屬于個人財產,當然其后產生的增值也屬于該財產的自然增值,而且該房產及其自然增值并不因婚姻關系的的延續(xù)而轉化為夫妻共同房產。
2、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房產。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接受的遺囑或者贈與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已經明確只給一方所有的就只能是該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也就不會在夫妻之間分配了。
3、婚后改動房屋形態(tài)的房產。婚后8年內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如果沒有變更產權,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但是增值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所有的份額,在離婚時應當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
4、婚前一方購買,婚后共同還貸的房產。婚姻登記之前由一方支付首付,婚后雙方一起還貸,產權只登記在首付款支付者名下的,該房產應認定為其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貸款為其個人債務。至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由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應考慮離婚時房產的市場價格及共同還貸款項所占全部房款的比例等因素,由產權一方向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對于裝修費的共同投入問題,法律并沒有特別明確的規(guī)定,但鑒于房產裝修對房產增值是起到一定的貢獻的,應參照前述的共同還貸的相關規(guī)定,由產權一方向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
二、共同出資買房登記在一人名下,如何登記按份共有?
在申請登記時提供各人所占份額的書面約定,這個約定要簽于買賣合同中,也可以在房屋登記時另外書面約定。約定一定要申請房屋登記的相關共有人簽字確認。房屋登記后,登記機構會在房屋所有權證及共有權證上注明各自所占份額。
三、按份共有的特征
1、各個共有人對共有物按份額享有不同的權利。
2、各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是根據其不同的份額確定的。
3、各個共有人雖然擁有一定的份額,但共有人的權利并不僅限于共有物的某一部分上,而是及于共有物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