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留學生如何辦理結婚證?涉外婚姻登記需帶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分別有哪些?
2023-04-06 16:04:18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留學生如何辦理婚姻登記
1、出國自費留學生要求在國內辦理婚姻登記的,應持本人護照及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國外期間婚姻登記狀況證明;
公費留學生可持有教育部出國人員集訓部出具的出國留學生結婚證明;到國內一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原戶口所在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
2、當事人雙方均出國留學生要求在中國駐外使領館登記結婚的,如其出生年月、婚姻狀況有檔案可證明,可以到我駐外使、領館辦理結婚登記;
無檔案可資證明則須先取得國內原戶口所在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崐出具的出生年月和婚姻狀況證明(從工作單位出國留學的,也可以由工作單位出具)。
如駐在國不承認我使、領館辦理的婚姻登記的,也可以在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當事人雙方要求在國內辦理婚姻登記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二、涉外婚姻登記需帶的證件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