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未繳納失業保險金應該怎么辦?辦理失業補貼手續都有哪些?
2023-04-18 16:13:17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注冊公司的法人能領失業保險金嗎
注冊公司的法人能領失業保險金,辦理失業補貼手續包括解除勞動合同書,失業證,交納失業保險證明,身份證,申請書等到當地社保局辦理即可。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二、單位未繳納失業保險金應該怎么辦
單位未繳納失業保險金的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改正,要求補繳社保,并加收滯納金。用人單位因為沒有繳納失業保險,因此影響到勞動者不能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三、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準應當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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