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內容是什么?社保卡在哪里辦理?
2023-06-13 14:15:10 來源:名律網
辦社??ǖ牧鞒蹋河萌藛挝辉谏鐣U暇W上申報系統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窗口核對信息;在職人員通過用人單位統一領取,非在職人員可到本轄區街道領取;本人須持社會保障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對應銀行窗口開通社會保障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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