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的時效的規定有哪些?民事訴訟時效期限是幾年?
2023-06-13 13:27:10 來源:法律解答網
民事訴訟的時效的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時效的規定主要如下:
1、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2、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3、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事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經過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律規定其勝訴權便歸于消滅的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事訴訟時效期限是幾年?
民事訴訟時效是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侵權之日起3年。中間因不可抗力中斷的,不可抗力消失后繼續計算。中間提起提起訴訟,主張權利或者債務人同意履行,訴訟時限重新計算。民事訴訟時效最長為20年。
但是下列情形民事訴訟時效是一年:
1、身體受損害的要求賠償的
2、出售不合格產品未聲明的;
3、延付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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