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審限是多長時間?二審不服可上訴三審嗎?
2023-06-09 11:20:50 來源:法律專家
一審審限是多長時間?
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審不服可上訴三審嗎?
二審不服不可上訴三審,只能申請再審。因為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度,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被告人對經過二審審理的判決認為有錯誤的,應該在六個月內申請再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一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除依照本章規定外,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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