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幾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內(nèi)容是什么?_全球動態(tài)
2023-06-12 14:51:26 來源:名律網(wǎng)
發(fā)明專利的保護期限是二十年,起始日是專利的申請之日
專利權人被授予專利權的,需要從授權的當年起開始繳納年費,未按照規(guī)定繳納年費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就終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發(fā)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一)沒有按照規(guī)定繳納年費的;(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guī)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發(fā)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三條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一)沒有按照規(guī)定繳納年費的;(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