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時快訊】股權證是什么?理財到期不兌付違法嗎?
2023-06-09 11:22:26 來源:民企網
股權證是什么
股權證明書就是由公司出具給股東的,蓋有公司章的證明。是發給公司股東的一份權利證書。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利及承擔一定責任的義務。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理財到期不兌付違法嗎
是違法的,理財屬于合同,到期不兌付屬于違反合同約定的違法行為,可以協商要求對方履行合同義務,也可搜集相關證據到法院起訴,強制執行合同約定,或者以經濟詐騙為名報警處理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百八十三條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 【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