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熱推薦:非上市公眾公司如何進行股票發行轉讓?非上市公眾公司股票發行轉讓的途徑
2023-06-07 10:31:01 來源:法制法律網
非上市公眾公司股票發行轉讓的途徑:
一、定向轉讓
股票向特定對象轉讓導致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自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按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制作申請文件,申請文件應當包括但不限于:定向轉讓說明書、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股份有限公司持申請文件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核準。在提交申請文件前,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將相關情況通知所有股東。在3個月內股東人數降至200人以內的,可以不提出申請。股票向特定對象轉讓應當以非公開方式協議轉讓。
二、公開轉讓
公司申請其股票向社會公眾公開轉讓的,董事會應當依法就股票公開轉讓的具體方案作出決議,并提請股東大會批準,股東大會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申請其股票向社會公眾公開轉讓的公司,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制作公開轉讓的申請文件,申請文件應當包括但不限于:公開轉讓說明書、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證券公司出具的推薦文件、證券交易場所的審查意見。
公司持申請文件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核準。公開轉讓說明書應當在公開轉讓前披露。[page]
三、定向發行
定向發行包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導致股東累計超過200人,以及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公眾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兩種情形。
特定對象的范圍包括下列機構或者自然人:
(一)公司股東;
(二)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
(三)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定的自然人投資者、法人投資者及其他經濟組織。
公司確定發行對象時,符合上述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35名。
核心員工的認定,應當由公司董事會提名,并向全體員工公示和征求意見,由監事會發表明確意見后,經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定由中國證監會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