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快資訊丨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如何通過?有限責任公司破產由哪個法院管轄?
2023-06-08 11:04:50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有限公司股東退出公司的四種方式
有限公司股東退出公司的方式有:
1.股權轉讓
法律快車提醒您,股權轉讓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股東,那么可以直接轉讓。如果是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還擁有優先購買權。
2.公司減資
通過公司減資來實現股東退出。
3.要求公司回購
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回購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滿足公司法所規定的條件。
4.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的情形有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股東會決議解散、被責令關閉而解散。因而,一般通過解散而退出應該采用股東會決議的方式來解散公司,程序比較復雜,需要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5.破產清算退出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如何通過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是股東會就公司事項通過的議案。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會議作出法律規定的重大事項時,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三、有限責任公司破產由哪個法院管轄
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企業有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形的,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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