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食品出廠實行強制檢驗?食品出廠實行強制檢驗的具體要求
2023-06-05 09:03:12 來源:法制法律網
對于產品的市場準入,一般的理解是,允許市場的主體(產品的生產者與銷售者)和客體(產品)進入市場的程度。食品市場準入制度也稱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的質量安全,具備規定條件的生產者才允許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具備規定條件的食品才允許生產銷售的監管制度。因此,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是一項行政許可制度。
食品市場準入制度的核心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是指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環境條件、生產設備、加工工藝過程、原材料把關、執行產品標準、人員資質、儲運條件、檢測能力、質量管理制度和包裝要求等條件進行審查,并對其產品進行抽樣檢驗。對符合條件且產品經全部項目檢驗合格的企業,頒發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允許其從事食品生產加工。
已獲得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頒發的《出口食品廠衛生注冊證》的企業,其生產加工的食品在國內銷售的;以及獲得HACCP認證的企業,在申辦食品安全質量許可證時可以簡化或免于工廠生產必備條件審查。
二、對食品出廠實行強制檢驗。其具體要求有兩個:一是那些取得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準,具有產品出廠檢驗能力的企業,可以實施自行檢驗其出廠的食品。實行自行檢驗的企業,應當定期將樣品送到指定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定期檢驗;二是已經取得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但不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的企業,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則,委托指定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食品出廠檢驗;三是承擔食品檢驗工作的檢驗機構,必須具備法定資格和條件,經省級以上(含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查核準,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公布承擔食品檢驗工作的檢驗機構名錄。
三、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管理。獲得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其生產加工的食品經出廠檢驗合格的,在出廠銷售之前,必須在最小銷售單元的食品包裝上標注由國家統一制定的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并加印或者加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并以“質量安全”的英文名稱QualitySafety的縮寫“QS”表示。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制定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的式樣和使用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