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許可是什么 專利合同介紹
2023-06-09 08:57:47 來源:匯世網
專利許可是什么
1一般許可也可稱為“一般使用許可”或“非獨占許可”,即許可方授予許可方在許可管理合同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實施企業專利的權利,而許可方本身仍可以在上述研究范圍內實施技術專利,并且第三方可以在該范圍內實施該專利。
2獨占許可又稱為“獨占許可”或“部分獨占許可”,是指被許可人在一定條件下授予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并保證在許可范圍內不允許第三方實施該專利,但被許可人仍保留實施該專利的權利。
3完全獨占許可是指被許可人授予的在許可合同約定的期限、范圍和方式內實施被許可專利的專有權。專利權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發明、創新和增值專利的所有權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以支付方式約定工程價款的合同。通過專利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一方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也可以與其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和專利許可合同。
專利權人可以將其專利技術許給他人使用,并獲得一定的報酬。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專利權人很難實施自己的專利。專利權的轉讓意味著專利權的永久喪失。因此,專利許可成為行使專利權最積極的方式之一。這種方法也稱為專利許可貿易。
專利合同介紹
專利轉讓合同是專利權人作為讓與人將發明專利的所有權轉讓給讓與人,讓與人支付近似定價的合同。專利轉讓合同的轉讓方必須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即專利權人、擁有專利權的人或者持有專利權的企業。
1.合同內容
雙方的名稱和地址、簽訂合同的地點和時間;專利權人向被許可人許可的專利技術的名稱;雙方交易的目的;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授權日期,專利的發表日期和有效保護的法律期間。
2.合同主體
(1) 專利信息技術的內容和有關企業技術進行保密;
(2)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的權利和義務;
(3) 專利許可類型;
(4) 產品驗收及后續責任;
(5) 特許權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
(6) 專利權無效或者侵權的處理方法;
(7)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