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超過36小時賠償金怎么算?公司最怕員工起訴什么?
2023-05-17 10:36:20 來源:法評網
加班超過36小時賠償金怎么算?
勞動者加班超36小時,屬于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的強制規定的情況,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公司最怕員工起訴什么?
1.未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滿了一個月還沒有簽勞動合同的話,單位就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也要注意滿一年沒簽的話,就是視為訂立無固定合同。
2.試用期隨意辭退員工公司沒有和員工確認錄用條件,并且在試用期內以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辭退員工,那么是可以申請仲裁的。
3.拖欠工資的情況也在生活中發生,有的情況下,公司拖欠工資的情況還會構成犯罪,最高可以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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