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幾次?怎么換領居住證?
2023-05-16 15:43:48 來源:名律網
暫住證的有效期限是一年。如過期應當向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原暫住證、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暫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審核一致后申領新證。在開展居住證試點工作前發放的暫住證,持證人可憑有效的暫住證免費換領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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