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必須雙方到場嗎?不履行撫養權人民法院可以依訴訟程序處理嗎?
2023-04-06 14:12:31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子女撫養權的確定
子女撫養權的確定,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于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二、不履行撫養權會怎樣
不履行撫養權,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撫養費的權利。因迫索撫養費而發生的糾紛,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三、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必須雙方到場嗎
協議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必須雙方到場,但是起訴的時候是不需要都到場的,只要一方能夠提供孩子在對方撫養期間的不利因素證據以及變更撫養權之后的有利因素及證據,法院就會予以受理。不過開庭的時候,對方是必須要到庭的。如果對方因為服刑等合理因素不能夠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用函詢之類的方式征求當事人的意見并且進行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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