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上訴狀交到哪個部門?離婚案二審改判的幾率有多大? 快消息
2023-07-05 13:47:54 來源:法律包
民事訴訟上訴狀交到哪個部門?
我國2012年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通過該條法律規定可知,當事人既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也可選擇向上一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這是法律賦予上訴人的基本訴訟權利。上級法院拒收上訴狀,要求當事人前往原審法院遞交上訴狀,可能考慮到,就算自己收了上訴狀,也要轉交原審法院,再由原審法院移交案卷材料。不如讓當事人直接向原審法院遞交上訴狀來的干脆,也省去了上級法院向原審法院郵寄上訴狀的麻煩。而下級法院拒收上訴狀的情況則相對比較少見,但一旦出現,往往會給當事人制造更大的麻煩。以至于很多人上訴都不敢通過郵寄的方式遞交,生怕被法院退件或其他預料不到的風險,導致過了上訴期。
小編認為,法律規定具有強制性,也是當事人和法院均應共同遵守的規范指引。當事人因為信賴國家頒布的法律的規定,而前往原審法院或第二審法院遞交上訴狀,正如駕駛人遵照交通規則駕車行駛,就可以斷定自己不會因違章而被扣分罰款一樣。如果每位遵紀守法的駕駛人上路行駛時,還不能確定自己是否會被扣分罰款。那么,人們也就失去了衡量自己行為是非對錯的標準,社會也就亂了套了。既然法律是這么規定上訴的程序的,法院和當事人就都應該嚴格遵守法律的規定,不管是出于實務操作中的便利考慮,還是內部約定俗成的操作習慣,均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哪怕是因此要多付出一份辛勞,多做了一些工作,也要謹慎的遵守。只有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公平、正義的實現才有保障。
面對目前實務中的不足,小編建議當事人盡量不要等到上訴期臨近屆滿才去遞交上訴狀,給自己留出機動時間,以免因此錯過上訴期,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離婚案二審改判的幾率有多大?
離婚案二審改判幾率是不確定的,改判與否要根據多種因素結合來確定:(1)離婚二審的判決結果取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2)其次還要看證據,是否有與事實不符的地方
如果上訴人沒有新事實、新證據的,改判的幾率不是很大;(3)若上訴人具有新證據,則要看新證據的效力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
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