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屬于死刑案件?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負什么法律責任?死刑罪名有哪些?
2023-05-17 16:36:10 來源:法律網
《刑罰》規定的死刑罪名
死刑案件即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應當判處被告人死刑的案件。據統計,我國目前刑法用34個條文設置了34種死刑罪名。它們分別是:
1、刑法分則第一章危害國家安全罪,有7個條文(102、103、104、108、110、111、112)設置了7種死罪:(1)背叛國家罪;(2)分裂國家罪;(3)武裝叛亂、暴亂罪;(4)投敵叛變罪;(5)間諜罪;(6)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7)資敵罪。
2、刑法分則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有6個條文設置了6種死罪:(1)放火罪;(2)決水罪;(3)爆炸罪;(4)投毒罪;(5)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6)破壞交通工具罪;(7)破壞交通設施罪;(8)破壞電力設備罪;(9)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10)劫持航空器罪;(11)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12)非法買賣、運輸核材料罪;(13)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罪;(14)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罪。
3、刑法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有2個條文:(1)生產銷售假藥罪;(2)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4、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有5個條文(232、234、236、239、240)設置了5種死罪:(1)故意殺人罪;(2)故意傷害罪;(3)強奸罪;(4)綁架罪;(5)拐賣婦女、兒童罪。
5、刑法分則第五章侵犯財產罪,有1個條文(263)設置了1種死罪:⑴搶劫罪;
6、刑法分則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有1個條文設置了1種死罪: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7、刑法分則第七章危害國防利益罪,用2個條文(369、370)設置了2種死罪:⑴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⑵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
8、刑法分則第八章貪污賄賂罪,用1個條文(383)設置了1種死罪:⑴貪污罪;。
9、刑法分則第十章軍人違反職責罪,用9個條文設置了9種死罪:戰時違抗命令罪;隱瞞、謊報軍情罪;拒傳、假傳軍令罪;投降罪;戰時臨陣脫逃罪;軍人叛逃罪;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罪;戰時造謠惑眾罪;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