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權責任承擔方式有幾種?侵權責任原則責任歸類有哪些?
2023-05-25 15:25:57 來源:法律網
侵權責任原則責任的歸類有,過錯責任原則,過錯推定,嚴格責任(無過錯責任)。實踐中,根據具體案例情況的不同,對當事人適用的歸責原則也是不一樣的。當然,適用的原則不同,那么實際需要承擔的責任也是不同的。
侵權責任原則責任的歸類有:
1.過錯責任原則
過錯責任是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的侵權責任。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以過錯為歸責的依據,并以過錯作為確立責任和責任范圍的基礎的歸責原則。
2.過錯推定
過錯推定,也稱過失推定,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依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具有過錯,如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過錯推定是根據法定的基礎事實,推定侵權人有過錯。過錯推定采取舉證責任倒置的證明方式,如果行為人未能有效證明其沒有過錯,則人民法院最終得以認定其具有過錯,并據此確立侵權責任。
3.嚴格責任(無過錯責任)
嚴格責任,是指行為人的行為造成他人的損害,不論該行為人是否具有過錯,如不存在法定的免責事由,都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嚴格責任歸責的基礎在于風險活動,行為人的免責事由受到嚴格限制。
民法典侵權責任承擔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礙;
3.消除危險;
4.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
6.修理、重作、更換;
7.繼續履行;
8.賠償損失;
9.支付違約金;
10.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11.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