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協議有哪些無效的情形?債權轉讓生效的條件有哪些? 時快訊
2023-06-06 13:03:02 來源:法律網
債權轉讓協議有哪些無效的情形?
1、該債權屬于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2、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
3、如果債權轉讓沒有通知債務人,則該轉讓行為對債務人無效。
4、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債權轉讓生效的條件有哪些?
1、債權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根本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就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規定的意義在于防止國家、集體的利益受損。
2、轉讓的債權須有可讓與性。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的規定,有四種合同權利不得轉讓。
(1)依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包括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系為繼承的債權;
(2)屬于從權利的債權,從權利依主權利的移轉而移轉,若將從權利和主權利分類而單獨轉讓,則為性質上所不允許;
(3)依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4)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由于債權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3、債權人與受讓人須達成債權轉讓協議。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如果債權轉移的主體不適合,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債權轉讓合同無效,因此,債權的轉讓以有效的債權轉讓協議為條件。
綜上所述,債權轉讓也是需要依據法定規章制度的,如果合同上注明了債權不能轉讓那么是無法轉讓的,即使裝讓了法律也不會承認;如果根據在債權雙方約定好債權不能轉讓卻又轉讓的依舊是不合法的。債權轉讓主要還是要依據雙方的意愿以及簽訂的協議,和實際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