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包括什么?專利權轉讓的種類有哪些?專利糾紛調解途徑可以是哪些?
2023-06-21 09:27:15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有哪些專利糾紛調解途徑
專利糾紛調解途徑是如果雙方能夠協商一致的,可以申請任意第三方進行調解;雙方還可以請求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地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人民調解委員會等進行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一條當事人請求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或者調解專利糾紛的,由被請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地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管轄。兩個以上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都有管轄權的專利糾紛,當事人可以向其中一個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提出請求;當事人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提出請求的,由最先受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管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由其共同的上級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管轄。
二、專利權包括什么
我國專利權具體包括的內容包括:
1.獨占實施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而權利人可以獨占地制造專利產品、可以獨占地使用該專利技術/設計、可以獨占地銷售專利產品。
2.轉讓權:權利人有權將自己所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但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
3.許可實施權:權利人可以授權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并收取一定費用。
4.標記權:可以在專利產品及其包裝上注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
5.請求保護權:在受到專利侵權時,有權向人民法院和專利管理部門請求停止侵權。
6.放棄權:可以書面聲明放棄自己的專利權。
7.質押權:可以將自己的專利權進行質押融資。
三、專利權的轉讓有哪些途徑
專利權的轉讓有以下途徑:
1.委托轉讓。專利權人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專利轉讓的相關手續;
2.自行轉讓。專利權人自行辦理專利轉讓的相關手續;
3.參會轉讓。專利權人參與各類專利技術新產品展覽會并在各類技術交易活動中發布和推廣技術;
4.其他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