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快報:涉外收養關系如何解除?涉外收養關系解除的條件是什么?
2023-06-19 08:43:10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涉外收養關系解除的條件
(一)收養后被收養人身體狀況出現異常或被收養人與收養人無法融合等情況;
(二)收養關系當事人一致同意解除收養關系并已達成協議;
(三)被收養人年滿10周歲以上的,已征得其本人同意;
(四)收養人、送養人和被收養人共同到廣東省收養登記中心提出申請;
收養人與成年被收養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無需送養人參與。
二、涉外收養關系解除的程序
(一)交驗材料。(全部材料應為國內A4規格紙張,文字內容用簽字筆書寫):
1、《解除收養登記申請書》;(該申請書可到省收養登記中心領取)
2、收養登記證(正本)及《跨國收養合格證明原件》;
3、收養人的護照正本及復印件1份;
4、送養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各1份;
(二)受理申請。收養登記員查驗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并向當事人講明解除收養關系的條件。
(三)詢問筆錄。收養登記員詢問當事人解除收養關系的意愿以及對解除收養關系協議內容的意愿;對年滿10周歲以上的被收養人應當詢問是否同意解除收養登記和有關協議內容。詢問結束后,收養登記員將筆錄給被詢問人閱讀。被詢問人要寫明“已閱讀詢問筆錄,與本人所表示的意思一致”,并簽名。
(四)審核批準。收養登記員對符合解除收養條件的,5個工作日內為當事人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收回收養登記證,填寫《解除收養登記審查處理表》,報省民政廳審批,并填發《解除收養關系證明》。
(五)頒發證明。當事人均在場時,收養登記員告知當事人領取解除收養關系證明后的法律關系,將解除收養關系證明一式兩份分別頒發給解除收養關系的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并宣布:取得解除收養關系證明,收養關系解除。當事人本人應親自在《解除收養登記審查處理表》“領證人簽名或者按指紋”一欄中簽名或按指紋。
對收養關系解除后,應當給付或補償的各種費用,由當事人雙方協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