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民事糾紛怎么處理?車禍全責還用請律師辯護嗎?
2023-06-19 14:12:56 來源:法評網
交通事故中的民事糾紛怎么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產生民事糾紛的,民事糾紛一般是由當事人協商解決的,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八十五條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自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終止調解之日起三日內,一致書面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
車禍全責還用請律師辯護嗎?
交通肇事全責不是必須要請律師,但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建議交通事故中的主要責任人聘請律師。因為律師可以通過專業的態度幫助當事人快速的處理整個交通事故。如果交通事故雙方能協商處理完成,就不用再請律師辯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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