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抗辯權有什么法律規定?同時履行抗辯權的判決是怎么規定的? 焦點簡訊
2023-06-20 14:26:18 來源:法治通
履行抗辯權有什么法律規定?
1、履行抗辯權的法律規定:
(1)先履行一方沒有履行時,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絕履行;
(2)沒有先后履行順序,在一方沒有履行時,另一方也可以拒絕履行;
(3)先一方提供證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無法履行,所以拒絕先履行。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七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判決是怎么規定的?
1、判決同時履行抗辯權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認定,當事人雙方互負債務并且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若沒有履行,對方可以拒絕其履行請求。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