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的主體是誰?如何提出國家賠償?
2023-06-19 09:58:15 來源:法制網
一、
國家賠償法的主體是誰
國家賠償法的主體是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其中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可以作為賠償請求人,而在行使職權時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而造成損害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六條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關系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其權利承受人有權要求賠償。
二、
如何提出國家賠償
提出國家賠償的流程如下:
1.向賠償義務機關遞交申請書,申請書中應當載明受害人的姓名、年齡、性別、工作單位和住址,具體要求的內容、事實根據和理由,以及申請的年、月、日。
2.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作出賠償決定的過程中,應當充分聽取賠償請求人的意見,還可以與賠償請求人就賠償方式、賠償項目和賠償數額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協商。
3.賠償義務機關若是在規定期限內沒有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請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限是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
三、
國家賠償訴訟時效多久?
國家賠償訴訟時效為兩年。受害人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找法網提醒您,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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