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熱文:一般擇日宣判會很嚴重嗎?擇日宣判會提前通知嗎?
2023-07-07 10:47:06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般擇日宣判會很嚴重嗎?
擇日宣判也是正常宣判的一種,對取保候審的人無利無弊,一樣都是承擔自己的應當負責法律責任。
擇日宣判是指法院無法當庭作出裁判的就會擇日宣判,一般案件都是擇日宣判。只有案情簡單的才一般當庭宣判。
擇日宣判會提前通知嗎?
擇日開庭宣判,人民法院是會提前通知的。人民法院在確定開庭時間后,應當在開庭前3日將開庭時間送達到相關的訴訟參與人,人民法院在確定開庭時間后,不提前告知相關的訴訟參與人,訴訟參與人就不能合理安排時間,就不能按時出現于法庭,這樣不利于宣判的進行,同時也不符合法律的規定。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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