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視點!中小型企業的法律釋義是什么?什么是中外合資企業?
2023-07-07 10:41:24 來源:法務網
什么是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擁有兩個以上不同國籍的投資者,下面就中外合資企業的特點、設立程序和資本為你介紹中外合資企業,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中外合資企業的法律釋義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國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舉辦的合營企業,即兩個以上不同國籍的投資者,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共同投資設立,共同經營,共負盈虧,擔當風險的有限責任公司。
合營方式可以是法人企業,也可以是為實施某一項目或共同進行某一經濟活動而形成的非法人式的組織。中外合營企業一般是由中國合作者提供土地(使用權)、自然資源、勞動力或現有廠房、設備和相應的水電設施等;外國合作才提供資金,先進設備和技術、材料等。
二、中外合資企業的特點
1、合營企業按合同規定占有股份,但只有了出資證明書,不發行股票。因此,不同國外的股份公司出現控股問題,誰在公司占有的股份多,誰就控制了公司的經營管理權。
2、國外規定外國投資者只能占股份49%以下,本國投資必須占51%以上。而我國的規定不同于外國。對外商合資企業的股份,只規定下限不少于25%,沒有明文規定上限。
3、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有一定比例要求。總投資額在30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要等于投資總額的70%;且注冊資本在合營期限內不得減少,對全營各方的認繳資本不負還本付息責任。
4、中外合資企業都是有限責任公司,其經濟責任以各自出資額為限。
5、國外投資者所得的利潤及其合法所得,必須是外匯才能匯出,這就要求在合同中規定產品外銷出口比例,在經營中強調外匯收支平衡。
三、設立合資企業的程序
設立合營企業的一般程序是:立項、洽談、簽約、審批、登記、注冊。中外合資企業的立項申請由中方提出,然后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基礎上進行簽約;審批機關自接到各項應報文件后,于三個月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批準的發給批準證書;合營企業應在一個月內憑此批準證書向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簽發執照日即企業成立日。
四、中外合資企業的資本
1、合營企業的資本是由注冊資本和借入資本構成,兩者之和為投資總額。
(1)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是指記載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上并經有關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合營各方認繳的出資額之和。在注冊資本中,外方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上限則無規定。
(2)合營企業的借入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注冊資本達不到投資總額需要的情況下,以合營企業名義借入的資金。
(3)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是指按照合營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生產規模需要投人的基本建設資金和生產流動資金的總和。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之間應依法保持適當比例關系。
2、合營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
各方的出資方式包括現金、實物和工業產權。中方合營者可以場地使用權出資。現金投資由合營各方在合同中約定。實物投資一般指機器、設備、廠房、物資等。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投資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條件并提供有關資料。場地使用權投資時的作價應與同類場地使用權應繳納的使用費相同。合營各方應按期繳清各自出資額。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注冊資本。注冊資本可以轉讓。轉讓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