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借條見證人?借條違約責任怎么寫?
2023-05-26 15:43:07 來源:法律解答
什么是借條見證人?
借條見證人是指證明民間借貸雙方借貸行為成立的人,見證人應該是與雙方當事人沒有利害關系的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五十三條 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為證人。
待證事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證人。
第五十四條 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并經人民法院許可。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予以準許的,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并告知其應當如實作證及作偽證的法律后果。
證人因出庭作證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提供證人的一方當事人先行支付,由敗訴一方當事人承擔。
借條違約責任怎么寫?
1、寫上雙方的姓名、身份證號,寫上借款的種類,一般就是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用途、行業屬性以及資金來源進行劃分的;
2、寫明上借款的幣種、借款的數額;
3、寫清楚借款的利率、借款的期限、還款日期、還款方式以及違約的一些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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