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房子給外人要滿足哪些條件?遺囑公證的程序是什么?
2023-04-20 08:13:56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遺囑房子可以給外人嗎
遺囑房子可以給外人,遺囑應當具備以下要件:
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內容必須是合法;
2.該遺囑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
3.遺囑人分配的是本人的合法財產;
4.遺囑人需要在遺囑上簽名和日期。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二、遺囑公證的程序
1.申請: 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找法網提醒您,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
2.受理:對于屬于本公證處管轄,并符合前條規定的申請,公證處應當受理。
3.審查:公證處應當按照《公證程序規則》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進行審查,并著重審查遺囑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或者受欺騙等情況。
4.出具公證書:公證遺囑生效后,與繼承權益相關的人員有確鑿證據證明公證遺囑部分違法的,公證處應當予以調查核實;經調查核實,公證遺囑部分內容確屬違法的,公證處應當撤銷對公證遺囑中違法部分的公證證明。
三、辦理遺囑公證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1.遺囑人身份屬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人意思表示真實;
3.遺囑人證明或者保證所處分的財產是其個人財產;
4.遺囑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內容完備,文字表述準確,簽名、制作日期齊全;
5.辦證程序符合規定。 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拒絕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