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出后還能遷回原地嗎?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嗎? 快資訊
2023-07-06 11:45:48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戶口外遷后能否繼承宅基地使用
因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宅基地不屬于遺產,并不存在繼承這一說法,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
按照我國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戶口遷出了,依舊是房屋的合法繼承人,同時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只要房屋不倒塌,依舊可以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不允許翻新和重建。
所以,戶口遷出的繼承人,一定要盡力保證老家的房屋不會因為年久失修而坍塌,雖然不能進行翻建,但是可以修葺,只要房屋不滅失,基本不會被村集體收回。
二、戶口遷出后還能遷回原地嗎
戶口遷出后是可以再遷回原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三、市外戶口遷入本市所需材料
1.在本市購有商品房或有合法手續購地自建房(申請人合法擁有產權的住房),可憑房屋產權證申請辦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與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岳父母等直系親屬的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所需材料:
⑴申請入戶人書面申請報告;(原單位或居(村)委會簽章)
⑵房屋所在地的單位或居(村)委會、物業小區的證明;
⑶原戶口所在地計生部門證明及擬入戶地所在城區計生部門審核證明;(注:年滿49周歲以上人員,不攜子女申請入戶的,不須出具計生證明)
⑷隨遷子女(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以上的,要有未婚證明;
⑸房屋所有權證;(核原件,復印件);
⑹申請入戶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核原件,留復印件)或當地公安派出所的戶籍證明;已婚的,要有結婚證;(核原件,留復印件);
⑺申請入戶人(年滿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系城鎮非農業人口的,需提交原戶口所在地的待業證或失業證、下崗證等無業證明;
⑻屬共有人購房的,需提交共有人的報告及其房屋共有權證、居民戶口簿;(核原件、留復印件)。
2.受駐我市的自治區直屬、中央直屬和本市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聘用,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并獲得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資格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招用)勞動合同滿兩年以上,已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年齡在35歲以下,經濟收入穩定,且租用該單位住房(該單位擁有產權)居住2年以上的人員,可申請辦理其本人和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所需材料:
⑴本人申請報告;(原單位或居(村)委會簽章)
⑵原常住戶口所在地計生證明及擬入戶地城區計生部門審核證明;
⑶常住戶口所在地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核原件,留復印件)
⑷已婚的,要有結婚證;(核原件,留復印件)
⑸本人的中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及中級(含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⑹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招用)工作滿2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書及已參加養老、失業保險證明;
⑺租用用人單位住房證明;
⑻在本市連續居住兩年的暫住證或暫住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