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審理的適用條件是什么?合并審理判決書是一個還是兩個?
2023-05-11 16:25:23 來源:法務在線
合并審理的適用條件是什么?
并審理的適用條件:1、受訴法院對幾個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轄權,并且必須是適用于同一個訴訟程序;
2、幾個訴訟標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訴訟程序中提出;
3、原告或被告的近親屬對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關聯的訴訟標的;
4、限制條件,會造成以非對非、消極對待糾紛的處理等新的社會矛盾的產生,因此,對合并審理的條件應作適當的限制。
合并審理判決書是一個還是兩個?
合并審理判決書有幾份如果非必要的共同訴訟,法院會分別出具判決書,與普通的判決書沒有區別。原告如果是單人就給一份,如果請律師就兩份。被告也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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