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是否屬于無效婚姻?事實重婚也構成重婚罪嗎?
2023-04-21 08:04:16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事實重婚算重婚嗎?
事實重婚也構成重婚罪,司法實踐中,重婚罪的類型包括: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是否屬于無效婚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未到法定婚齡的。
三、重婚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雙方無配偶形成的事實婚姻關系雖然不受法律保護,但如若已經登記結婚,在個人感情生活上就不能毫無底線原則。所謂的事實重婚,無非就是當事人會認為只要沒有結婚證,司法機關就不能按照重婚罪定罪,實際上這些想法都非常的沒有法律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