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指的是什么?建設工程的開工條件 滾動
2023-06-08 09:28:17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建設工程的意思是什么
建設工程指的是固定資產再生產過程中形成綜合生產能力或發揮工程效益的工程項目,是為人類生活、生產提供物質技術基礎的各類建筑物和工程設施,按照自然屬性可分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機電工程三類。
《建筑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所稱建筑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二、工程建設的分類是什么
工程建設是實現固定資產再生產的一種經濟活動。由民用建筑和工業工程兩部分組成:
1.民用建筑工程
(1)各類房屋建筑工程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的供水、供暖、供電、衛生、通風、煤氣等設備及其安裝工程,以及列入建筑工程的各種管道、電力、電信和電纜導線敷設工程。
(2)設備基礎、支柱、工作臺、煙囪、水塔、水池等附屬工程。
(3)為施工而進行的場地平整,工程和水文勘察,原有建筑物和障礙物的拆除以及施工臨時用水、電、氣、路和完工后的場地清理、環境綠化、美化等工作。
(4)礦井開鑿、井巷延伸、石油、天然氣鉆井,以及修建鐵路、公路、橋梁、水庫、堤壩、灌渠及防洪等工程。
2.工業工程
(1)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動和醫療、實驗等各種需要安裝的機械設備的裝配,與設備相連的工作臺、梯子、欄桿等裝設工程以及附設于被安裝設備的管線敷設工程和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作。
(2)為測
定安裝工程質量,對單個設備進行單機試運行和對系統設備進行系統聯動無負荷試運轉而進行的調試工作。
三、建設工程的開工條件是什么
建設工程的開工條件是:
1.已獲得施工許可證;
2.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準手續的,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3.成立項目部,配備管理人員;
4.施工圖紙經過會審、圖中存在的問題或錯誤已經修正;
5.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已經建設、監理單位批準并進行交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