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速訊:民事糾紛開庭后還有什么程序要處理?民事糾紛開庭幾次可以判決?
2023-06-14 10:15:36 來源:法務網
民事糾紛開庭后還有什么程序要處理
1.核實出庭人員的身份情況;
2.告知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等;
3.宣布開庭,進行法庭調查;
4.原告陳述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5.被告答辯;
6.原告舉證,并說明證據的名稱,證明的內容以及證據的證明力;
7.被告對原告提供的證據談質證意見;
8.被告舉證,并說明證據的名稱,證明的內容以及證據的證明力;
9.原告對被告提供的證據談質證意見;
10.法官總結案件爭議的焦點問題,并針對該焦點問題向雙方當事人發問,還原案件的基本事實;
11.法庭辯論辯階段:首先由原告辯論發言,而后被告辯論發言,最后雙發互相辯論,在此階段,在前面陳述過的觀點盡量不要再重復,容易引起法官的反感;
12.法庭調解階段;
13.雙方做最后陳述,看筆錄簽字,休庭。
民事糾紛開庭幾次可以判決
一次
“民事糾紛開庭一次即可判決,但開庭次數沒有規定。法院可開庭多次,但審限僅規定。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53、15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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