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監督委員會如何成立?邀請朋友到出租房住宿而導致煤氣中毒死亡承租人有責任嗎?
2023-04-21 15:40:05 來源:民企網
業主監督委員會如何成立
法律分析: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由業主擔任。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會同住宅出售單位組織召開第一次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并組織業主推薦監委會候選人,再召開大會投票產生監委會,最后持相關材料到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辦理備案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條 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邀請朋友到出租房住宿而導致煤氣中毒死亡承租人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邀請朋友到出租房住宿而導致煤氣中毒死亡承租人有沒有責任看具體情況而定,關鍵看房主有沒有過錯。例如,房主提供的取暖用具,房主明知有漏煙的毛病,長期不維修,經出租戶要求維修,要求組合湊合著用,這樣的話房主就有明顯的過錯,就需要對煤氣中毒承擔部分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