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開庭第一次一方不去怎么辦?離婚訴訟審理要多久?
2023-07-10 09:17:32 來源:法制網
一、
離婚開庭第一次一方不去怎么辦?
離婚開庭第一次一方不去的,可以缺席判決或者按撤訴處理;有正當理由不來的,可以延期開庭審判。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二、
離婚訴訟審理要多久
離婚訴訟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三、
起訴離婚管轄法院
一般情況下,起訴離婚應該向被告戶籍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找法網提醒您,但是特殊情況下在原告未離開住所地的情況下可由原告住所地管轄:
1.對被監禁的人或者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
3.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
4.如果對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可以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5.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且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