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擔保可行嗎?擔保人夫妻共同財產的執行方式是是什么?
2023-05-08 08:49:46 來源:法制法律網
擔保人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執行
擔保人夫妻共同財產的執行方式是屬于被執行人夫妻共同財產,但被執行人配偶單獨占有或登記在其名下,可直接視為被執行人的個人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控制性措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14條的規定,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控制措施并通知被執行人配偶。被執行人在共同財產中所享有的份額由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配偶間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被執行人配偶提起析產訴訟或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確定。
夫妻共同財產擔保可行嗎
擔保,是指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為保障其債權實現的,要求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合同。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夫妻共同財產擔保需要滿足兩個要求:
1.具有變賣價值,沒有交換價值的物不能作為抵押物;
2.是可以流通轉讓的物,不是獨立物不能作為抵押物,法律限制流通的財產也不能作抵押物。
我們知道夫妻共同財產滿足以上擔保抵押物應具備的兩個條件,所以夫妻共同財產擔保是可行的。
下一篇:
最后一頁